力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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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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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类型:学院动态
发布时间:2013-10-09 10:27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学院教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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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国政
副组长:金建明
成员:康国政、金建明、李映辉、蔡力勋、朱志武
秘书:马晓梅
二、2014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金建明
副组长:高磊
成员:金建明、高磊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方式及内容
本学院复试主要由笔试、面试(口试)组成,外语听力及口试放入面试(口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要进行一次外语笔试或听力、口语的测试。
(1)笔试:基础力学(包括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力学综合及外语等。
(2)面试(口试):1)英语口语、听力;2)专业知识综合;3)素质与能力。
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人。
2、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报到:10月15日上午8:00~8:30。地点:九里校区2518室。
2)笔试:10月15日上午8:40~11:40。地点:九里校区2506室。
3)面试:10月15日下午14:30开始。地点: 2529。
3、复试成绩
(1)面试(口试)成绩评分办法
外语听力及口试放入面试(口试)中同时进行,面试成绩评分办法如下表:
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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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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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按满分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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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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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基础知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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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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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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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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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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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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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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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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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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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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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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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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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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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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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及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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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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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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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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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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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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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口试)成绩(50%),各项测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上述权重计算复试总成绩。
四、拟录取
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但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复试总成绩小于60分)的学生不得录取。
五、其他
1、考生复试时需携带本人以下资料:
1)本人学生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个人陈述报告;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
2、关于复试费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交纳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为便于费用的交收,我校实行网上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 http://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
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
选择“易宝支付”,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3年10月10日8:00-16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推免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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